艾滋病传播考验着我国政府的公信力

由于我国的艾滋病已经开始向普通人群扩散,全国各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都已发现艾滋病疫情,形势不容乐观。考虑到我国的人口基数大,性传播已经成为艾滋病病毒传播的主要途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目前还不能治愈等特点,预防和控制艾滋病应该是一场旷日持久的战争。这场战争考验着我们的政府,是对政府的公信力以及应对公共危机能力等方面的检验。

1985年,一个来我国旅游的外国人成为我国境内发现的第一个艾滋病患者,这引起了政府的高度警惕,海关和卫生部门严密戒备,力图“御艾滋病于国门之外”,然而这种措施未能阻止艾滋病悄悄在我国传播。

1995年前后中部某省及周边地区相继出现因有偿供血感染艾滋病病毒的情况后,当地政府不仅不向社会公布感染情况,反而极力阻挠外界了解实情,在某种程度上加剧了艾滋病的蔓延。等到公众了解了艾滋病疫情的实际情况后,人们不禁对政府的公信力产生怀疑:对于艾滋病还有哪些应该知道的信息被隐瞒了?对其他涉及公众利益的事,政府的行为值得信赖么?种种疑问降低了政府的公信力。

近年来我国政府加强了传染病疫情的信息公开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政府和医疗卫生等相关机构不得隐瞒、谎报和缓报传染病疫情。但是值得注意的是,直到最近有些地区的政府还在隐瞒艾滋病的流行状况。在2005年11月29日国务院召开的全国艾滋病防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卫生部副部长王陇德说:“我国实际掌握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比例低,原因之一是因为有些地方担心影响政绩不愿如实报告疫情。”瞒报疫情不仅会影响艾滋病防治,还会影响政府公信力,进而影响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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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艾滋病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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