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滋女患肿瘤就医被阻 究竟谁的错

我们国家一直对外宣称,中国是一个社会主义国家,中国不会放弃任何一个普通百姓的生命,我们一定会走向社会主义的高级阶段,也就是人们所向往的共产主义社会。面对艾滋病的来袭,我国确实做出了不少的应对方案,而对艾滋病患者的关怀确实也比刚开始的时候要多了很多,但是关于艾滋病患者就医难的问题却始终没有得到解决。

还记得我们之前曾经报道过一个案例,一名即将临盆的妇女在医院被查出了艾滋病,该医院拒绝给此孕妇接生,让其转院,但是当其他医院看到那张化验单的时候,都表示不具备接生条件,而此时,那名妇女已经有了生命危险,如果不是传染病联合妇产医院及时抢救,恐怕就是一尸两命的结果,最后证实,该女子并没有感染艾滋病,通过此事表明,艾滋病患者确实存在就医难的问题。

当这个尖锐的问题摆放到国家领导人的面前,为了还艾滋病患者一个公道,为了让艾滋病患者享受和正常人一样的就医权利,我国的《艾滋病防治条例》第四章第四十一条规定:医疗机构不得因就诊的病人是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者艾滋病病人,推诿或者拒绝对其其他疾病进行治疗。本以为有了这个防治条例,艾滋病患者就医难的问题就会得到解决,但是这似乎只是我们的想像。

阿玉是一个36岁典型的农村妇女,在7年前,她用艾滋病试纸检测出自己感染了艾滋病,而在此时,他的丈夫也在一次体检中被检查出了艾滋病,为了不让家人疏离他们,他们对彼此的父母、亲人、朋友都隐瞒了这件事情,开始服用抗病毒药物,现在已经服药7年了。感染了艾滋病,身体就会比一般的人抵抗力要差,身子要弱,由于经常生病,阿玉就到一家定点的艾滋病治疗医院检查,结果这次检查查出了阿玉的体内有一个肿瘤,据医生估计,应该是良性的。

但是这家医院不具备做手术的资格,所以阿玉就去大医院就医,准备摘除体内的肿瘤,但是当阿玉的验血报告出来以后,医生就变了,说医院不具备手术条件,让她去其他的医院,就这样,阿玉跑了好多家医院,结果都是一样,医院不具备手术条件,真的是这样么?还是医院根本就不愿意给她手术呢?

是,给艾滋病患者做手术是很有可能发生职业暴露,但是目前为止,我国还没有一个医护人员是因为职业暴露而感染艾滋病,既然这样,为何医院还是不愿意接收艾滋病患者呢?艾滋病患者的就医难问题,究竟该如何解决,究竟是谁的错?难道国家的规定都是摆设么?还是所有的医院都在采取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做法呢?如果有一天,感染艾滋病的是那些医生的亲属,会不会同样遭受就医难的问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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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艾滋病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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