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CDC这样回答是否支持六周论
我在深圳CDC查看留言的时候,他们经常这样:窗口期的长短个体有差异, 一般2周到6周,平均为30天,只有极个别人的窗口期长达3-6个月,但这种机会万分之一都不到。大多数样本的窗口期在2-4周内,绝大多数人在1个月后都可以检出,如果高危行为过了2个月仍无法检测出来,基本上没有感染的可能了。我想问,深圳CDC这样回答是否支持六周论。有人说,打电话给深圳CDC他们的回答是肯定六周没问题的。但网上留言又使人不知所措?
回复内容:这样的回复更书面化,也更严谨、更科学!请注意“大多数样本的窗口期在2-4周,绝大多数人在1个月后都可以检出”这句话,从中可以得出:6周绝大多数的人都可以检出。那么他们是否支持6周论还用到我这里求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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